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服务基层归集执法协作联动制度的 通知
焦公积金 〔2018〕48号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服务基层归集执法协作联动制度的
通 知
各科室、管理部:
现将《服务基层归集执法协作联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并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3日
服务基层归集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服务基层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一、主体职责
1. 归集科负责的事项。归集科负责对中心机关执法人员进行随机编排,并根据管理部的申请,指派协作执法人员,按月进行信息汇总。
2. 管理部负责的事项。管理部是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集执法工作的牵头部门,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年度归集扩面工作目标,按月上报进展情况。
3. 协作执法人员负责的事项。执法人员协助管理部开展归集执法工作,承办具体案件,对违法事实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作出处理结果。
二、联动执法
1. 管理部申请。管理部按照年度归集扩面工作目标均衡制定月份实施计划,若本部门执法人员不足2人或者出现其他正当理由的,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归集科申请,由归集科随机指派执法人员协助其开展归集执法工作。
2. 归集执法协作。归集科收到管理部申请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经分管主任批准后,随机指派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协助管理部开展归集执法工作,并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在归集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执法科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审核法律文书,指导开展执法工作。
3. 归集执法程序。管理部做好准备工作,确定拟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以及中心系统记录情况。执法人员检查单位时不少于2人,并现场出示执法证件;依据检查情况现场填写检查结果,并要求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发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者欠缴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当场送达指导意见书等规范性文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内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管理部及指派的执法人员在归集执法工作中,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形成协作联动机制。
2. 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工作实效。各科室、管理部及指派的执法人员在落实归集执法工作中,要加强协作,不断提高协作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各管理部要严格落实年度归集扩面工作目标,对未履行归集扩面职责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服务基层归集执法人员名单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