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
我市于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于当年成立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代表市政府统一归集、管理焦作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2005年7月,中心在6县(市)成立管理部,在6县(市)正式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共有4813个单位和282384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76 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 80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7 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了职工的居住水平。近年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逆境中奋起,瞄准全省、全国一流目标,在服务和管理上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如,焦作公积金管理六部法、六个标准化建设、风险防控七大管理体系及服务现场精细化管理技法等。推出了多项惠民政策,完善了公积金制度规范管理体系;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审批环节,拓展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树立了群众满意的社会形象;建立管委会监督、社会监督和内审工作机制为一体的监督机制,制定业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筑牢了风险防控安全网;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员工培训、绩效考核与文化建设,造就了一流的公积金干部队伍。近年来,中心各项业务指标翻番增长,社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及上级部门的认可度得到日益增强。积极为全市职工群众提供住房保障,推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 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务科、计财科、信贷审批科、贷后管理科、归集科、审计稽查科、信息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综合服务大厅10个科室。2005年7月,中心在6县(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09年1月又成立了马村区和中站区管理部,并正式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均直属于市中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