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标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中心党组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作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作假,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中心党组坚持纠建并举,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暴露的制度漏洞,制定(修订)了相关制度30项,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对标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的过程,成为纠正偏差、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截至目前,所有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履职尽责存在短板弱项
1.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示范带头作用缺失,落实“第一议题”有偏差。
一是2023年5月15日在中心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和原党组书记就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走形式等问题作出了自我批评。二是2023年4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焦办〔2022〕25号),结合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强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三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做到学前认真预习备课、学中积极发言交流、学后及时宣传报道,并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报告、考勤记录等管理。四是2023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3次集中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此后每年不少于6次开展集中研讨。五是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结合理论学习收获,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关于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中心党组书记于6月16日为全体党员干部讲了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六是对中心组学习笔记进行核查,5月15日党组会上对缺失学习笔记的同志进行了批评,其个人也作出了自我检讨。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
一是2023年6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方案的通知》《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二是对照活动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各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党员干部个人自查自纠表》,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00余条。
3.“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未按规定组织相关学习、问题查摆走形式。
一是建立业务学习常态化机制,并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学习计划》中涉及的业务内容作为窗口工作人员的必学内容,各科室、管理部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并将学习情况记录在科室管理部《要事日志》上。二是结合近期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采取了线下业务培训、线上业务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三是2023年3月份开展了全员在线业务知识测试,2023年5月份开展了政治理论在线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针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进行了补考。四是2023年5月份在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和8个县(市)区管理部开展了“礼仪服务月活动”,持续巩固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对照“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方案,重新查摆了问题,制定了问题台账。
4.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2019年至今,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未制定防控措施;廉政监督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聘任超期后至今未重新聘用。
一是中心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5月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5月11日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确保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四是中心科室、管理部,特别是重点科室,对照查摆廉政风险点,开展了晾晒风险点活动,共查摆出72个风险点,建立了风险点排查台账,制定了47项防控措施,明确了各科室、管理部和重点岗位风险点。五是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廉政监督员制度的通知》,重新聘任了7名廉政监督员。六是把握时间节点,并在2023年6月16日端午节前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今后在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醒等活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七是持续开展“清廉焦作建设”,扎实推动“廉洁从家出发”活动。
5.以案促改未结合本系统案件开展。
一是围绕住房公积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二是收集汇编住房公积金领域典型案例,制作学习资料,定期开展教育学习,撰写心得体会。三是2023年6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我市和本系统内反腐廉政教育片。
6.需加强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运用“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不到位。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完善《关于印发党员谈心谈话制度(修订)的通知》并做好落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加强班子沟通交流,利用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2023年4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四是结合上级文件,修订完善了《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五是今后,中心党组会将严格按照《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7.2019年至2020年,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出台了《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一是认真梳理查找2019年至2020年文件,同时,举一反三将中心历年来出台的文件进行核查,经核查共发现有《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印发,并对以上查出的文件进行了及时纠正,再次上党组会进行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5月16日组织办公室、党务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公文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公文行文签批手续。三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印发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并严格执行。
8.存在“一事一议”贯彻不彻底,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分别于2023年5月15日和5月16日在党组会上和党建办科室会议上认真学习了《中共焦作市纪委 焦作市监察委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向市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制度(试行)>等8项制度的通知》。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一事一议”,每一个项目形成独立议题,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三是修订完善了《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并严格落实。同时,加强和派驻机构的沟通汇报,提高工作规范程度。
9.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对负责考勤管理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出书面的检查。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开通使用钉钉打卡系统,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考勤签到制度。三是重新对各科室、管理部工作人员去向牌进行更新。四是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五是严格按照修订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每季度进行通报,并将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指标。
10.公车管理不规范,用车未履行审批程序,车辆使用登记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和管理,严格履行车辆审批程序,做好车辆使用登记。二是2023年5月19日中心组织公车管理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等公车管理先进单位进行学习。三是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加油卡、一车一用车审批登记本,规范车辆使用登记。四是制定出台了《公车使用审批流程》,并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办法》。
11.发文把关不严。
一是对中心负责公文写作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两人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对2020年1月中心更名后,所印发的文件进行核查,并举一反三对中心历年来所有党组和中心发文进行了再次核查,经核查,共发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焦公积金〔2020〕78号)等6个不规范文件,并进行了及时纠正。三是2023年5月16日中心组织对负责收发公文以及公文写作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了公文知识考试。四是2023年5月19日中心组织负责公文处理的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先进单位进行公文处理学习。五是重新梳理收发文流程,对《收发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出台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收发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12.服务能力存在短板弱项。市公积金中心对惠民服务宣传不到位,开展的线上业务、便民服务等群众知晓率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一是优化完善线上业务办理,提升线上业务办理水平。二是加大线上业务办理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理业务,提高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切实发挥线上办理的作用。三是制作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宣传折页,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焦作日报》等媒体公布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和入驻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有关信息。
13.归集扩面力度不够,新注册企业开户比例低,2019年至2021年公积金新开户分别为274户、345户和404户,在当年新注册成立企业中占比53%、50.9%和52.7%。
一是推进一站式服务,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在新注册企业工商开户时,可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实现企业开户网上办,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力度,面向潜在企业群体。利用中心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手机APP等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发挥舆论先导,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将有规模、有潜力的企业作为政策宣传的重点对象,在广泛摸底的情况下,提前准备、上门宣传、积极辅导,引导企业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早办理开户手续。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办理开户。发挥引导、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回访等非强制方式的作用,以电话联系、主动上门宣传、出具指导意见书、责令整改、送达催告函等以稳妥方式推进企业归集扩面工作。
14.数据共享工作力度不够,市公积金中心与人行、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数据没有实现共享,还不能满足“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一是已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实现数据共享。二是向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提出了新的数据共享申请。
(二)抓党的建设不到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5.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是2023年5月5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5月15日党组会上,全体党组成员逐个进行自我批评,深刻反省,从思想上、从政治上高度重视起来,对意识形态理论知识进行学习并对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研究制定了《2023年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三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会,会上对意识形态理论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党组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具体要求。五是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认真撰写了相关内容。
1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记录不规范,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
一是2023年5月15日在党组会上中心党组书记以及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做出自我批评、自我检讨,并对相关同志提出批评。二是扎实开展市直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年”活动,制定了《2023年中心党组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2023年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2023年中心基层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2023年6月16日组织开展了支部党建观摩活动,交流党建工作经验,规范会议流程和内容以及日常学习记录等,并开展了党建资料考核,邀请中心机关党委书记全程参与,党建办向支部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四是以创建“五星级示范党支部”活动为抓手,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五是党组成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六是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继续提高改进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四)着力推动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强化队伍、推动工作的有力措施,从而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
联系方式:电话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3388319 ;电子邮箱:jzsgjj@163.com。
中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