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 灰色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对公积金缴存企业贷款优惠服务方案

2023-05-08 18:24: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力度,优化全市金融服务营商环境,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服务范围,打通缴存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属对象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有融资需求的,我中心合作银行将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并建立白名单制度,针对公积金缴存优质客户上报白名单至相关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在公积金中心开立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一年(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企业法定代表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

4、中小微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银行贷款资格的其他条件。

三、专属利率优惠

按照缴存公积金企业的缴存额、缴存人数及缴存年限,受托银行根据企业资信情况和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原利率基础上对其下浮授信利率5-15个基点。

您是第位访客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82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1031483号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