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2024-02-05 15:27:29 浏览次数: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1.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2.税收完税证明(契税);
3.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4.身份证;
5.I类借记卡收款账户(I类借记卡收或社保卡);
6.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等明确夫妻关系的有效材料;
7. 确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资助直系亲属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显示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
8. 在本行政区域以外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购房人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居住或工作材料;
9.共同购买房屋的须提供显示购房人的关系材料(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
提取时限、次数和提取金额: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应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为准五年以内,同一次交易的自住住房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产契税计税依据金额。确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资助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的,仅限于购房提取一次。提取材料需核查核实的,可暂存材料原件。
注意事项:
1.职工婚前单方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结婚满三年后,其配偶可提取。
2.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允许提取一次,同一套住房三次以上提取(含第三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自上次提取两年后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