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 灰色
  当前位置:首页>办事指南 > 缴存指南

个人信息变更

2024-02-05 16:28:37  浏览次数:

 

个人信息变更

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表》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时,需持本人身份证;

3.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

:变更内容与原信息差别较大时,需提供证明职工信息变更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材料。

 

 

您是第位访客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豫公网安备 41081102000082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11031483号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