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016-04-07 08:52:23 浏览次数: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我市于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为“焦作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的二级机构。2003年,成立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焦作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代表焦作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焦作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贷审批科、贷后管理科、支取科、归集科、执法科、稽核科、信息科、考核办、档案科、综合服务大厅等12个科室。2005年7月,中心在6县(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09年1月又成立了马村区和中站区管理部,均直属于市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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