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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评2016年度 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2017-04-07 09:31:39  浏览次数:

    在3月24日上午召开的“学深杭、促创新”动员暨2016年度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为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部门之一,荣获焦作市2016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近年来,中心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独创焦作公积金六部法,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业务指标快速增长,制度效用显著发挥。截止2016年底,中心归集、支取、信贷三大业务指标再创历史新高,归集额达17亿元,归集总额100亿元,2016年当年发放贷款18.9亿元,增值收益连续三年超亿元,个贷率提高至101.03%。
    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公积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越来越重要。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市累计为53072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19746万元,贷款余额617546万元。按照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量统计,公积金贷款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的65%,在满足市民刚性住房需求,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贷款量统计,公积金贷款占全市贷款量的13.2%,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调拨市级资金分别向武陟县、沁阳市各投入3亿多元,向修武、孟州各投入1亿多元,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等荣誉称号,并一鼓作气连续创下了区、市、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底,中心又获评“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下一步,中心将瞄准‘全国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目标,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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