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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公告

2020-05-18 15:28:17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账户管理,我市将对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封存时间在9个月(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符合销户提取的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式

离职职工封存账户,职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有关材料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退休职工封存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退休证或失业证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职工封存账户,可由提取申请人单位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请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及时联系职工本人,在5月31日前通过网厅、手机APP自助办理销户提取业务,也可以持相关材料到综合服务大厅或管理部窗口办理。

2020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依法处理。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391-12329  归集科:0391-3388339

中站管理部0391-3122211   马村管理部0391-3950101

孟州管理部0391-8186058   沁阳管理部0391-5610508      

武陟管理部0391-7282365   修武管理部0391-7116316

温县管理部0391-6125887   博爱管理部0391-8612983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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