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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创佳绩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连续4年超亿元

2018-01-04 14:46:38  浏览次数:

    2017年,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创佳绩,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3亿元,增值收益连续4年超亿元。2017年,中心在流动性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资金使用率达105.36%,个贷率达109.42%),克服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利息提高,资金使用率居高不下,偿还拆借银行资金利息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合理调配资金,在满足职工贷款、支取需求的同时,确保资金的保值升值。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161.66%。中心67名正式在编人员连续四年增值收益过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积极与受托银行协商,根据资金需求向受托银行申请融资借款,下浮银行融资借款利率,降低融资借款费用。中心通过银行拓展多渠道融资业务,打通住房公积金与资本市场的通道,在全力保障业务需求的同时,实现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其次,合理调配资金,县区资金上划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将资金“化零为整”,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了资金运用率,并且各银行在投标中对存款利率给予了最大上浮和项目合作,提高了存款收益。自主研发的结算平台实现了与各受托银行的时时数据交换,做到了时时到账、时时对账,资金支付、调拨、零余额管理均由自主控制。
    第三,中心不断结合群众需求和市场变化,用足用活国家政策,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个人贷款业务有较快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也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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