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为灾区涌跃捐款献爱心
四川地震,震痛全国,灾区群众的安危冷暧和灾后重建无不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纵然远隔千里,我们却心手相连。5月16 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在管理中心举行了“向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仪式,大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群众涌跃捐款、奉献爱心,一次共捐爱心款7460元。
四川省汶川县地震灾难发生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领导到员工都极为关切,及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了解灾区受灾情况,中心还专门下发了《深陷的坟川,我为您伸出援助之手》捐款献爱心倡仪书,大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情系灾区、积极行动,中心领导带头捐款,全体员工慷慨解囊,6县(市)管理部负责人还亲自把他们捐献的爱心款送到管理中心捐款现场。大家纷纷表示:天灾无情人有情,援助灾区,奉献爱心,管理中心每一位员工都责无旁贷。大家都以实际行动,向灾区同胞传递温情、帮灾区人民共渡难关。
捐款仪式结束后,管理中心刘哲主任就继续关注灾区、干好本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大家要通过各种媒体继续关注灾区灾情,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和真情。要化悲痛为力量,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岗位建功、团结奋进,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努力为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干部极积缴纳“特殊党费”献真情
为帮助四川地震灾区同胞渡过难关、重建家园,5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了党员干部缴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仪式活动,全中心15名党员一次缴纳“特殊党费”14700元。
四川省坟川县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高度关注,要求管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收看各种媒体有关灾区灾情报道,以不同的方式为灾区人民献爱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号召,在原来捐款的基础上,又为抗震救灾缴纳“特殊党费”。支部书记刘哲同志带头一次缴纳3000元,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缴纳都在1000元以上,职工党员缴纳都在 500元以上。信息科科长申伟同志在洛阳学习,特委托同事向党组织转缴了1000元的“特殊党费”。大家自觉行动,以特殊的方式,向灾区同胞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
党支部书记刘哲同志在缴纳“特殊党费”仪式上饱含深情地说:灾区强震,家园破碎,满目疮痍,催人泪下,面对百万同胞受灾难,数万生命被吞噬,巨大的生命财产遭受毁灭和破坏,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有责任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大家也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事事要率先,面对国家危难、同胞受灾,伸出援助之手义不容辞,缴纳“特殊党费”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光荣,我们要以此为动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为推动我们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中站、马村两区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步伐,保证这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市政府批准的《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重新核定公积金基数的通知》要求,从今年年初起,首先对中站、马村两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将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8%。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将原来的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为新工资基数。
这次调整涉及单位多、人数多,工作量大,管理中心归集科积极与调整的单位协调,严密组织,精心审核,目前已对184家单位、5384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交基数进行了调整,每年可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28万余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工购房资金难的压力。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巩固省、市纠风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专项监督检查成果,切实解决好职工应享受到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待遇,近段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争得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组织人力重点对几家有能力建缴住房公积金而未建缴或少缴漏缴的大型企业单位,进行了执法维权大检查。通过走访政府职能部门询问、深入企业单位调查和干部职工面对面交谈等形式,准确地掌握了这几个大型企业未为单位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真实情况。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先后给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的《焦作市静影旅游开发公司》、《焦作市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群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焦作市电信分公司》等5家企业单位下达了开户缴存通知书;给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焦作市市政工程公司》、《焦作市第一建筑公司》和《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单位下达了催缴和补缴通知书;给拒不建缴住房公积金的驻温县《河南艺龙塑胶有限公司》、《河南品正食品有限公司》和《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建缴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是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使上述公司单位能尽快落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中心稽查科反复上门做说服工作,讲政策依据,谈利害关系,最终争得了企业单位领导的认同。经过沟通协商,目前《焦作市静影旅游开发公司》已为职工开户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余10家企业单位已同意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公积金及时汇入个人帐户
随着住房公积金建缴单位的增多、人数的增加、资金量的增大,缴存单位人员变动报送不及时、委托银行核对汇缴情况不准确的现象容易发生,从而会导致管理中心无法把住房公积金及时分配到个人帐户,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查询和对帐,也使职工应享受的公积金优惠待遇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为预防和杜绝公积金不能及时汇入个人账户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管理中心王应国副主任亲自组织召开了由管理中心归集科人员、委托银行和部分建缴单位负责人三方参加的联席会议,就如何能及时把住房公积金汇入个人帐户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积极发表意见,主动出谋划策。会上,大家各自查找了在缴存公积金、汇存公积金、核对公积金等方面还存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改进意见,明确了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程序及规范》,严格了操作,明确了要求。譬如,委托银行在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必须做到:对小额支付缴存的,银行要在单位发放工资五个工作日内采取电话或其它方式与缴存单位核对人员变动情况,若有变更,2日内报送《变更清册》,核对无误后再扣划工资;对转账支票缴存的,银行要及时核对该单位本次汇缴人数、金额、月份和人员变更等情况,无误后,方可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再譬如,管理中心归集科在办理公积金缴存时必须做到:在收到单位自行到中心送交或委托银行转来汇缴转帐支票缴款手续后,要有专人办理交接手续并认真登记,按进帐凭证应在当日将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在单位主动缴存、委托银行认真核对、中心归集科把关督促下,确保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能及时分配到个人的帐户上。三是督促检查、落实责任。为防止执行制度、规定流于形式,中心指派专人定期对缴存单位、委托银行和中心业务科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和程序情况进行监??人员变更又未按时报送而导致公积金不能及时??说明,职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单位负责。若是委托银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汇存手续而导致公积金不能及时汇入职工个人帐户时,由委托银行负责向职工补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是中心业务部门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个人行为失职而导致公积金不能及时汇入职工个人帐户时,由管理中心向职工赔礼道歉并负责赔偿职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措施得力、责任明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挂帐问题的发生,更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落实期房按揭贷款政策方面有新突破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贷款利率低、还款方式灵活多样等优势,尤其是能及时缓解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经济压力,因此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青睐。
为解决职工家庭购买期房因遇到抵押物无着落或找不到担保人而无法贷款的难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树立“关切民生、表达民意、满足民愿”的服务理念,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方便职工”为原则,不断探索创新贷款的新机制和新途经,从2007年开始推出并实行了住房公积金期房按揭贷款政策和业务。管理中心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先后与资质雄厚、手续齐全的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按揭楼盘达30个,发放公积金贷款7000余万元,为近400户职工实现了期盼已久的住房梦,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赞许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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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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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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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科室,县(市)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