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业经河南城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
报告公布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结息及提取情况:
焦作市2007年总归集住房公积金2720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16%,,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1500多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52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64%,截止2007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余额934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87%;
2007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256万元,主要包括:
1、 购建房提取2516万元
2、 离退休提取1205万元
3、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147万元
4、调动等提取313万元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596万元
6、其他提取380万元
二、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 1、2007年总计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27321万元,比去年减少2.86%。全年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102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42%,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614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41% 。截止2007年底委托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率为65.72% 。 三、购买国债情况: 2007年末国债余额700万元。 四、财务收支情况: (一)2007年实际完成业务收入24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7%,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597 万元 2、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 32万元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803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 19万元
(二)2007年实际支出1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74%,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1369万元 2、住房公积归集手续费支出 134万元 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90万元 (三)2007年住房公积金实际完成增值收益为858 万元,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70万元, 2、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638万元
3、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公布公报单位: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人代表:刘哲 地址:市人民路与焦东路交叉口林源大厦2楼
电话:0391—33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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