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05]72)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山阳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协商,经过两年多的工作,终于今年5月份进行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实现了与全市公积金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的要求。
在市财政局和国资办的监交下,共接收山阳区132个单位, 2861名职工, 9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中心对接收的2861名职工已重新开设了个人账户。从7月份开始,新开户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